科技型企业的负责人注意啦!
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申报即将开始了!
认定条件是什么?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别急,收好这份“攻略”。
申报时间即日起到4月30日
相关政策对新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2万元奖励。认定条件(一)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不符合该条要求,不建议申报);(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三)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五)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申报方式网上申报:企业应对照《管理办法》的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浙江科技大脑”(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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