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发布招聘计划、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等程序,确定下列人员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岗位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学历学位
学科专业
综合文员
周宇婷
女
浙江长兴
.10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大学
艺术学学士
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文员
张琪炜
男
浙江湖州
.08
上海建桥学院
大学
文学学士
秘书学
综合管理
陈佳
男
浙江湖州
.07
宁波工程学院
大学
经济学学士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公示时间:从年6月19日到6月25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子邮箱:hzsg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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