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评估专家组评估认定,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杭州市余杭区等9个被评估县(市、区)达到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年2月12日至2月18日。
浙江省第六批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公示名单杭州市(1个):余杭区
温州市(2个):鹿城区、文成县
嘉兴市(1个):秀洲区
绍兴市(1个):嵊州市
金华市(1个):磐安县
衢州市(1个):常山县
丽水市(2个):遂昌县、庆元县
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单位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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