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群众推荐、基层遴选和评委会综合审议,拟确定建德市航头镇溪沿村刘静芝等29例为年7月浙江好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年7月10日起至7月14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均可来电、来信向省文明办公德处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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