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22日,浙江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新增本地出院病例1例。截至3月22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例,累计出院例,死亡1例。3月22日,浙江新增境外输入病例1例,新增境外输入出院病例1例。截至3月22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1例,累计出院5例。现有境外输入疑似病例2例。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自2月22日以来,浙江已连续30天无本地新增病例。至今未发生因复工复产引起的确诊和疑似病例,也未发生境外输入疫情本地传播病例。尤其是3月22日实现了本地确诊病例“清零”的目标。
根据浙江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经专家组评估论证,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省政府授权各设区市政府作为三级响应防控措施的实施主体,将由各地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工作举措,在切实防止疫情反弹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对各地精密智控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看到,境外疫情对浙江“倒灌”的压力仍在加大,所以丝毫不能松懈。针对当前国际疫情快速蔓延态势,尤其是相当一部分人员绕道入境,潜伏较大的隐患。浙江经过综合评估,决定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均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将对我国公民和外籍人员一视同仁,对海外侨胞、留学生、境外旅居人员一视同仁,对境外直接来浙或其他城市中转来浙人员一视同仁。集中医学观察费用及相关食宿、长途转运交通费用自理。
对于检测和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核报或理赔;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自理;对特殊困难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救助。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基本生活服务保障,妥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方便其与外界保持畅通联系。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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