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德清交通
德清新闻
德清医院
德清美食
德清天气
德清房产

惠东畜牧兽医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群众

中科携手共抗白癜风 https://4001582233.114.qq.com/ndetail_3934.html

“打击私屠滥宰,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让百姓吃上放心肉,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食肉安全,是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惠东县畜牧兽医局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生猪屠宰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特别是局新班子成立以来,持续加大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我县生猪屠宰管理正常秩序。为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对我县生猪屠宰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整治的工作部署,近段时间全力组织开展了生猪屠宰领域乱象问题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召开生猪屠宰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行动专题会议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11月20日,惠东县畜牧兽医局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生猪屠宰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该局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猪屠宰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惠东县生猪屠宰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以县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生猪屠宰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11月27日上午,惠东县畜牧兽医局还牵头组织召开了相关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生猪屠宰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对开展全县生猪屠宰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周密部署。惠东县畜牧兽医局和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分管生猪屠宰工作的领导在会上先后作了专题发言,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私屠滥宰环境脏乱差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惠东县畜牧兽医局采取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LED显示屏播放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畜产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举报生猪私屠滥宰行为,自觉抵制购买私宰肉,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共召开会议2场(次),悬挂宣传横幅20条,印发宣传资料多份,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30多天。

▲打击生猪私宰窝点现场

全面摸排铁腕整治

惠东县畜牧兽医局组织专门力量,以乡镇为单位,采取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现场排查等方式,对全县辖区范围内生猪私屠滥宰窝点进行地毯式摸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出“重拳”、用“重典”,对发现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予以重拳打击。今年以来,共打掉私屠滥宰窝点15个,查获私宰猪肉.5公斤;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家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立案查处案件2宗。特别是11月27日至12月2日,惠东县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分别在铁涌镇和九龙峰旅游区等地开展了生猪屠宰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打掉生猪私宰窝点10个,查获私宰猪肉公斤,生猪屠宰工具一批。

下来,惠东县畜牧兽医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摸排出来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重拳打击,采取主动查处和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做到发现一个,捣毁一个,坚决整治生猪屠宰行业领域乱象问题,全链条强化各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力维护生猪屠宰正常秩序,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科普小知识

什么是私屠滥宰?

私屠滥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私自设点屠宰畜禽上市的行为。私屠滥宰的范围包括:

1.未经政府正式审批的屠宰厂,擅自屠宰上市畜禽、胴体及其产品的。

2.不具备《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

规定条件的屠宰厂屠宰畜禽,并上市的。

3.上市的畜禽,没有在合法的屠宰厂进行屠宰检疫,没有合格印章的。

私屠滥宰有什么危害?

私宰肉没有经过任何检验检疫,而且屠宰环境恶劣,可能存在微生物、寄生虫、动物疫病等生物性危害,以及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违禁药物等化学性危害。私宰肉经过非法加工流入市场后,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为例,它可以长期残留于人的内脏器官中,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出现肌肉震颤、头晕目眩、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死亡。

私屠滥宰的行为违法么?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为私宰生猪提供场所的或提供生猪产品储存设施的,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病死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面对私屠滥宰,

普通市民应该做什么?

要去正规经营点购买畜禽产品,拒绝购买未经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发现有私屠滥宰行为,或买到不合格畜禽产品时,要及时举报。

打击私屠滥宰线索举报

方式有哪些?

1.举报-

2.举报邮箱:hdg

.

转载请注明:http://www.deqingxzx.com/dqxw/26436.html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