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十条
即日实行
最严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开始
交通知识常学习
01
专项学习
即日起至12月底,湖州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大整治。市公安部门进行了专题部署发布全市首个电动自行车“严管十条”新规。在此契机下,德清县育才学校特邀阜溪街道交警中队李警官,来我校开展了一场非常有意义的交通安全工作讲座。
02
“严管十条”新规
1、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5类交通违法,一律顶格处罚。2、对无号牌、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扣留车辆。3、对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扣留车辆。4、对交通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律责令现场接受不少于15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5、对年内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记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律实名公开曝光。6、对快递、“外卖小哥“驾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一律通报其所在企业,责令企业加强内部教育管理。7、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一律通报其所在单位。8、对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交通违法的,一律通报教育部门门及所在学校。9、对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企业,一律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溯源追查、依法严惩。10、对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德清县育才学校、德清县阜溪街道交警中队共同呼吁每一位家长,安全守法、文明出行,我们一起来做好行为示范引导,一起来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END-
排版:吕吟乾
审核:余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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