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德清调整了医疗救助政策,新政策从年1月1日起实施。
什么是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一项国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制度,主要是对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开展参保和就医资助。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特困供养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治疗特殊病种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资助参保的保险和人群有哪些?上述问题所指的第一至三类对象,即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医疗费用如何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发生的纳入医保和大病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不含医保不予报销的自费项目费用,下同),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年度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点击查看大图)
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怎样救助?尿毒症专项救助。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救助办法按原政策执行。-END-
来源:德清医疗保障编辑:宋佳禾审核:廖莹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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