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乾元镇年义务教育(小学段)阳光招生通告
为推进阳光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德清县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通告》,现将德清县乾元镇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段)施教区划分及起始年级招生办法通告如下:
一、施教区划分
根据乾元镇区域特点、学校设置情况及便于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要求,对户籍生入学划定施教区,具体划分如下表所示:
清溪小学
溪街社区、东郊社区、北郊社区、直街社区。
乾元小学
金火村、联星村、齐星村、卫星村、联合村、幸福村、城北村、金鹅山村、明星村、恒星村、明月星城、九曲龙庭。
两所学校自主选择
新盟居委会、明星居委会、恒星居委会、西郊社区、城河花园。
二、户籍学生申请就读办法
1.招生对象
户籍在乾元镇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必须为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在年8月31日前)的儿童。
2.报名办法
今年继续采用新生入学预登记办法,5月4日至6月4日,家长登陆中国德清门户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百度搜索“中国德清县教育局”)进行预登记,未及时登记的在6月20日至6月30日进行补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到各施教区学校验证审核,乾元小学(7月1日审核),清溪小学(7月1日审核),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教育登记卡》、《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入学接种证查验证明及网上打印的《报名预登记表》(含登记码),由家长陪同,根据划定的施教区,分别到相应小学办理实质性审核登记。
3.招生录取
各学校根据施教区划分核对报名学生的户籍,经审核后,打印学生名册,张榜公布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三、本县非学生就读办法(“本县非”指户籍在德清县范围内,乾元镇以外的其他乡镇户籍的学生)
户籍不在乾元镇的学生,原则上回原籍就读。确因家庭迁居、家长工作变动等情况,需在乾元镇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家长可以在5月4日至6月4日期间,通过中国德清门户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百度搜索“中国德清县教育局”)新生入学预登记窗口进行预登记,因特殊原因未登记的可以在6月20日至6月30日进行补登记。在网上预登记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到学校验证审核,乾元小学(7月2日审核),清溪小学(7月2日审核)随带下列就读条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办理实质性登记审核,逾期不到学校办理的视作放弃。
就读条件和材料:①户口簿和学生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②学生本人为监护人直系子女;③在乾元镇有固定住所,监护人持有自有独立的住宅用房屋所有权证且居住(提供房产证,房产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④监护人在乾元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以上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在本县人力社保部门交满1年以上养老保险;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提供户籍所在地学校同意转学的证明,《学前教育登记卡》或《义务教育登记卡》;⑦《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⑧网上打印的《报名预登记》表(含登记码)。⑨入学接种证查验证明。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意向登记时,只允许意向登记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根据登记情况和条件视招收能力,确定是否录取)。
四、县外户籍新居民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办法
依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新居民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发[]64号)精神。所有申请在乾元镇就读的新居民(政策性除外),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参加积分制管理。并于年5月4日至6月4日(工作日),到乾元镇政府新居民管理办公室办理积分入学登记手续,获得入学资格的新居民子女,由乾元镇新居民管理办公室根据积分排名和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经积分排名不能入读公办学校的,则自行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申请人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按准入学校规定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
乾元镇清溪小学咨询
乾元镇中心小学咨询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乾元镇教育管理委员会所有!
德清县乾元镇教育管理委员会
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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