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浙江省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4号)、中共德清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号)等精神,现就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
1.届、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2.届、届“”“”、“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3.届、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段录取的(含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段)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1.届、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2.届、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段录取的(含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段)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特殊教育教师
1.届、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2.届、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特殊教育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四)幼儿园教师
1.届、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2.届、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德清户籍或德清生源、或配偶为本县户籍或本县工作的县外在编教师,年龄男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具有上述相应招聘岗位学历条件或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或教坛新秀、教学明星、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的也可报考。
年、年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也可报考。
上述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届、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毕业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研究生,“”“”、“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毕业生,报考时对普通话证书暂不作要求。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现场或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到年12月6日16:00止。报名地点为各招聘(牵头)学校。考生也可将报名材料电子照片发至招聘(牵头)学校邮箱,进行网络报名。同时,县教育局将组织到相关高校进行招聘宣传,考生也可在高校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分新教师和在职教师。新教师按所学专业(附件2)、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在编教师按现任教学段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⑴《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报名表》;
⑵毕业证书(历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⑶要求第一批/段录取的、专业为师范类的材料;
⑷身份证、户口簿、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4.招聘(牵头)学校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招聘(牵头)
学校
学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1
德清县第一中学(牵头学校)
普高
姜老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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