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越西县人民政府批准,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越拍-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越西县人民政府委托对越拍-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主要规划条件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越拍-1号
越西县越城镇嶲州大道北侧
.78平方米(约23.05亩)
城镇住宅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其中城镇住宅计容面积比例容面积≥90%,零售商业计容面积比例占总计容面积≤10%)
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容积率≤3.0
≤30%
≥30%
≤60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联合竞买,也可独立竞买。联合竞买的要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但出让方案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4月21日至年5月12日(节假日除外),到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4月21日至年5月12日17时(节假日除外),到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5月12日16时0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竞买宗地编号)并具备竞买条件的,我中心将在年5月13日14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5月13日15时30分在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场地)二楼1开标室(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举行。
七、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申请人必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关于同意拍卖出让越拍-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越府土〔〕3号)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九、公告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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