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日前印发实施《德清县机构编制函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启动机构编制“一把手”函告制度。目前,已完成主要领导调整单位的函告工作全覆盖。
“开展机构编制函告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压实党委(党组)履行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有力举措。”县委编办主要负责人说。
据悉,德清县坚持“凡变动必函告”原则,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变更时,第一时间送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业务资料汇编、部门(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和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近三年编制、职数使用情况,近三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馈和整改情况,机构编制风险防控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意见建议等。
机构编制函告制度是机构编制从预防、启动、执行、监督、评估到总结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的重要一环,德清县通过流程再造,将原有的“链式”工作流程整合优化,形成工作“闭环”,有助于提高主要领导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全面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各环节。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