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督查交通民生实事项目
10月1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国建、副主任宋文金及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的督查组,就全县交通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督查组一行随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先后来到新安镇新桥村委至东庄桥再造工程、寺郎至柴家坝大中修,详细了解目前交通现状、发展规划,及主要农村公路、桥梁改造提升情况。
罗国建指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地方发展及群众切身利益,我县交通建设工作任务重,困难也多。在人大代表相关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交通局要攻坚克难,坚持交通项目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交通建设质量优先、“一步到位”。要在提高代表答复满意率的同时,狠抓办理落实,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县领导调研统战工作
10月17日上午,德清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陆卫良一行来我镇调研统战工作,实地走访了新安镇舍北村和百富兜村。
陆卫良指出,各级党组织和统战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战略高度把握统战工作;要凝心聚力,以务实行动做好统战工作;要加强党的领导,用有效保障巩固统战工作,为全县发展提供最广泛的力量支撑。
加快开展老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
为积极响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重要举措,落实新安镇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有关事项,新安镇卫计办与镇卫生院主动应对、积极探索,快马加鞭力争早日把这件好事做好。
9月30日,德清县政府召开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动员与工作布置会,国庆长假期间,新安镇卫计办与卫生院沟通协调,确定我镇疫苗接种时间。10月8日,我镇卫计办召开工作布置会,各村(居)计生协会副会长、妇女主任参加会议,印发了份《新安镇老年人流感接种通知单》,要求全面宣传到位,不遗漏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老年人。10月11日,首个安排的行政村开始接种疫苗。
由于我镇分为勾里和下舍两个片区,卫生院所在地在勾里,下舍片的老年人前来接种路程较远,又考虑到人数众多、安全隐患大,我镇卫计办安排了大巴车接送下舍片行动不便需要坐车的老年人,又安排镇村两名工作人员跟车随行,确保路上的安全以及不落下任何一个坐车的老年人。
整个疫苗接种过程分预检、登记刷卡、接种、留观四个环节。预检区主要进行心肺听诊,查看有无皮疹,询问禁忌症、过敏史,取号。预检之后进行登记刷卡,以读取身份证的形式确认接种人员户籍和年龄,并打印接种证给接种人员。拿到接种证后到接种区等候接种,会有自助叫号系统进行叫号,确保秩序稳定。接种之后来到留观区留观30分钟后方可刷卡离开。
截至目前,我镇12个行政村(居)共有10个行政村(居)完成了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事项,接种人数人,完成比例48.1%。
各位爱狗人士需要注意了...
新安的市民注意了!
不拴狗绳、未及时清理所携犬只粪便、犬叫扰民.....
这些不规范的养犬行为,
都要处罚了!
为进一步加强德清县犬类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我县出台了《德清县犬类管理办法(试行)》。
那么文明养犬有哪些规定呢?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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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养犬许可证》?
自10月12日起,新安镇全面启动犬只登记工作,上门到辖区各单位(商户)、村(小区)住户进行犬类信息的调查登记,告知犬只尚未接种疫苗的养犬人须到农业部门指定的犬类免疫点进行接种,领取《犬类免疫证》。
养犬人凭《犬类免疫证》自10月15日起到所在村(居委会)领取《德清县养犬登记表》。从境外携带犬只进入本县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
养犬人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在准养犬颈部系挂由犬类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犬牌;
◆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车除外);
◆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养犬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犬只死亡、失踪的,应当向所在镇(街道)办理注销手续,并由镇(街道)向犬类主管部门办案;
◆不得私自繁衍犬只。
从事犬类养殖、销售的需符合哪些规定?
从事犬类养殖、销售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并报犬类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销售的犬只,必须具有有效的狂犬病等疾病的检疫、免疫证明。从外地引进的犬只,须有当地有效的检疫、免疫证明,方可销售。
犬类收容、养殖场地应符合哪些条件?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
◆与居民居住点距离在米以上;
◆场舍结构牢固,外墙高度在3米以上;
◆具备冲洗、消毒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助理兽医师以上职称的兽医人员。
不文明养犬行为相关处罚
◆犬只伤人或致人患病的,养犬人应当将被伤者送至卫生防疫部门诊治,依法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所在镇(街道)或犬类管理部门没收并移交犬类收容场所。
◆在县城建成区内携犬出户,未履行约束犬只义务的,由养犬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县城建成区内携犬出户时不及时清除所携犬只粪便的,由养犬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携带除军警犬、引导犬之外的犬只出入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养犬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从事犬类养殖、销售、诊疗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农业部门依法处理。
◆拒绝、阻挠犬类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军人、武警和公安部门公务用军犬、警犬以及动物园饲养的犬只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德清县县城建成区犬类审批流程
最后,
小编还是要提醒各位养犬人士
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做到文明养犬!一周要闻
下周再见
素材:谢伟勇
编辑:王家浩
审核:巫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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