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医疗保障发展服务中心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根据德编办〔〕8号《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附件2中《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易程序》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条件(一)本次招聘驾驶员岗位编外用工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不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
2、德清县户籍(年1月1日前具备德清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
3、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必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且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驾龄。
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优先条件详见《德清县医疗保障发展服务中心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单位开除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一)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年4月15日-4月16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
2、报名地点:德清县医疗保障局(千秋东街1号县行政中心A)。
3、报名材料:
①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五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备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满2:1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招聘条件进行筛选后进行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县医疗保障局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若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替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按《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如本次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由单位申请,经批准,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原则进行递补。
三其他注意事项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清县医疗保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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