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有效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使全省纳税人能就近办税,降低办税成本,和谐征纳关系,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分阶段逐步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根据省局统一安排,德清县局作为全省第一期试运行单位,10月25日起将试行以下业务省内通办: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备注
一、税务登记
1.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2.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仅受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不受理三方协议的签订及变更。
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4.一照一码补充信息采集
5.一照一码信息变更
二、税务认定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8.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9.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10.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11.部分地区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1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三、发票办理
13.发票缴销
仅受理因发票改版、换版等原因不能再使用的版空白发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领用的空白发票做剪角缴销处理的情形。
14.发票信息查询
四、纳税申报
15.增值税申报
①仅受理正常申报(补充申报、逾期申报、非正常户等违章情形的申报暂不受理);②如有税款,仅受理签订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
16.消费税纳税申报
17.企业所得税申报
18.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19.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20.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21.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五、优惠办理
22.增值税优惠备案
23.消费税优惠备案
24.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六、证明办理
25.完税证明开具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需要重新开具的,暂不列入通办范围。
七、宣传咨询
26.涉税信息咨询
27.表证单书领取
28.宣传资料发放
注:依法应当进行处理的涉税违法行为涉及的相关办税事项不纳入通办范围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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