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在德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县公安局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德清县域黑恶势力来一次彻底的大扫除,对各色黑恶势力及其幕后“保护伞”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为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现将《德清县公安局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相关内容公示如下:举报重点
举报奖励范围(一)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二)已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三)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路线。举报要求(一)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二)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三)严禁借举报为名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否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举报奖励标准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50万元;1、移送起诉30人以上的(含30人),奖励人民币30-50万元。2、移送起诉20人以上的(含20人),奖励人民币10-30万元。3、移送起诉10人以上的(含10人),奖励人民币5-10万元。4、移送起诉10人以下的,奖励人民币1-5万元。(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10万元;(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千-1万元;(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百-5千元;(五)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10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5万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百-5千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应当重复奖励。黑社会性质组织、涉黑犯罪集团、涉恶类犯罪团伙的具体罪名、各类涉恶犯罪解释如下(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二)涉黑犯罪集团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关于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的法定条件,主要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强迫妇女卖淫以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组织。(三)涉恶类犯罪团伙是指3人以上共同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犯罪的犯罪团伙。(四)各类涉恶犯罪是指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奖金领取方式(一)举报人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二)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须携带举报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三)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提供的密码),并简述线索内容。(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举报保密措施(一)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二)在奖金发放过程中不泄露举报人的领奖情况。(三)凡举报有价值线索并在奖励具体范围内的,都要按照奖励标准兑付奖金。(四)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五)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举报途径-邮箱举报:dqgashcez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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